记者从北京警方了解到,今年2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出台杜绝违规宴请饮酒的“十个严禁”,半年来共有9名干部和民警因违规宴请饮酒被问责,北京公安升级版“禁酒令”对改进队伍作风和改善民警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2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首都公安的工作和任务特点,明确“严禁借干部提拔、调动、表彰奖励、庆功庆典等时机相互宴请、饮酒”“严禁重大安保和执行重大任务期间饮酒”“严禁组织、参与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损形象的宴请、饮酒”等十项规定。
截至目前,有9名领导干部和民警因为违规宴请饮酒而受到撤职、降级、警告等行政处分。驻局纪检组案件审理处处长曹晓红介绍,考虑到因外事等公务活动及其他特殊情形确需宴请饮酒的,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饮酒审批流程和《饮酒审批表》,保证了《规定》的周延性和可操作性。
长期以来,“酒桌文化”“酒桌办公”是公安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民警忙于吃喝应酬,工作失误不顺心要喝酒,办案顺利高兴更要喝酒,久而久之成了理所当然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方式。”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凤雨说,这些频繁应酬不仅拖垮了身体、疏远了家人,更是引来了老百姓在背后的指指点点,严重削弱了队伍战斗力、损害了队伍形象。
《规定》出台后,北京市公安局纪委在监督执纪的同时,注意了解社会各界的反响:绝大部分民警把“禁酒令”当成了“护身符”,终于从饭桌上、酒杯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
为确保严格执纪,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10个领导干部跟进考察组和10个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查、随机问、暗中访等方式,持续开展检查摸排。
此外,驻局纪检组对违规宴请饮酒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即查当事人、组织者、参与者的责任,查费用来源和涉事人员关系,查涉事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一岗三责”情况,并按照“战时纪律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要求,对重大安保和执行市局中心工作期间违反《规定》的,从严处理。
文/本报记者 匡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