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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因环境问题被通报了6次 排废气扬尘屡曝污染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18-10-09 16:03:58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 张海蛟) 10月5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公告称,10月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京津冀及周边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督查发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000002.SZ) 北京市海淀区翡翠书院工地158地块存在环境问题,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生态环境部已督办依法调查处理。

2017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告称,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上述方案的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 VOCs 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 10%以上。通过与 NOx 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万科地产项目今年已经因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了6次。

9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9月5日)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摄乐南街万科公园里工程北面太白路段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8月2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8月25日)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太原万科阳曲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7月1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7月18日)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万科大都会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7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7月5日)称,天津市西青区万科四季花城小区项目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6月27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沧州、山西太原、河南郑州、新乡(6月26日)》督查曝光情况称,6月26日,督查组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的中建五局万科公园施工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正在作业,露天喷漆,有机废气直排。

1991年1月29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登陆A股市场。截至昨日收盘,万科A报22.05元,总市值为2417.81亿元。

以下为全文: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10月4日)

10月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49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17个(其中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5家。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3家,保定市顺平县2家。

二、发现5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汇通商务会馆有限公司1台(2蒸吨),长治市屯留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长治服务区2台(均为2蒸吨)、屯留县看守所1台(2.8蒸吨)、襄垣县原七一集团新能源厂1台(1蒸吨)。

三、发现1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中兴饭店有1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27个。

其中,天津市武清区1家;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3家、香河县1家,保定市白沟新城1家,沧州市沧县2家、新华区1家、东光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1家,阳泉市郊区4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盂县1家,长治市屯留县1家、平顺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家,济宁市泗水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二七区1家、登封市1家,焦作市武陟县2家,濮阳市工业园区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22个。

其中,北京市顺义区1家;天津市津南区1家、北辰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1家、辛集市1家,廊坊霸州市2家、香河县1家,保定市竞秀区1家、顺平县1家、涞水县2家,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阜城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郊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1家,开封市通许县1家,安阳市龙安区1家,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焦作市解放区2家,济源市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37个。

其中,北京市海淀区1家、密云区1家;天津市津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2家、灵寿县1家,唐山市路北区1家,廊坊市广阳区5家、香河县1家、大城县1家、霸州市1家,保定市竞秀区2家、定兴县1家,定州市1家,沧州市青县2家、新华区1家,衡水市桃城区1家、阜城县1家,邢台市邢台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2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山东省菏泽市1家;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2家、中牟县2家,焦作市解放区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23个。

其中,北京市房山区1家;天津市北辰区1家;河北省廊坊霸州市2家、香河县1家、三河市1家,保定涿州市2家、清苑区1家、曲阳县1家,承德市宽城县1家,沧州市沧县1家、黄骅市1家;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长治市长治县1家;河南省郑州新郑市1家、新密市1家,安阳市内黄县1家、汤阴县1家,新乡市新乡县1家,焦作市解放区1家、温县1家、孟州市1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22个。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1家,保定市竞秀区1家,承德市双滦区1家,沧州市献县2家、新华区1家,衡水市阜城县1家,邢台市任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1家、阳曲县1家、娄烦县1家,阳泉市盂县1家,长治市襄垣县2家、平顺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经济开发区1家,滨州市无棣县1家,菏泽市开发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家,开封市杞县2家,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26个。

其中,天津市武清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2家、裕华区1家、正定县1家,廊坊三河市1家、霸州市1家,保定市徐水区1家、曲阳县1家,承德市宽城县1家,衡水市安平县1家,邢台沙河市1家,邯郸市广平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1家,菏泽市牡丹区2家、郓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家、新密市1家、登封市1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1家,安阳市龙安区1家、殷都区1家,鹤壁市浚县1家,焦作市武陟县1家。

十、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矿山边坡治理工程存在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

十一、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15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3家(均为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廊坊市安次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广阳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沧州市沧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山西省长治潞城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鹤壁市山城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新乡市凤泉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新乡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温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濮阳市濮阳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二、发现“黑加油站”问题4个。

其中,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1家、曲阳县1家,沧州市东光县1家;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三、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9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东张乡、行唐县城寨乡南窦庄村,唐山迁安市建昌营镇张庄村,秦皇岛市青龙县正阳红酒家西侧,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西华营村、广阳区万庄乡西华村农田内,保定市涞水县王村镇涿娄路、唐县都亭乡白塔村、博野县程委镇宋村、高碑店市泗庄镇十九垡村,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董家庄村、青县清州镇侯营村、青县清州镇谭缺屯村、河间市西小里文村,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黄窑村;山西省长治市郊区翟店镇、郊区老顶山镇王村、长治县平家庄村、屯留县看守所南侧、平顺县甘泉村、潞城市黄碾镇黄中村,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柿沟村、沁水县嘉峰镇武安村;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西三里村;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郭庄村、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韩屯村,济源市裴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恒天大迪汽车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辉县市洪洲农化有限公司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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