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10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财政已下达2018年度5000万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省政府要求实施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为规范和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有关任务完成,省政府要求,对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并进行绩效审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将本批资金用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专项资金应优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等工作。
专项资金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给予了一定倾斜,省政府要求,洛阳、新乡、驻马店三市作为我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应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做好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路径,为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出经验、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