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郑州交警方面获悉,11月15日开始,郑州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违者将被罚款100元并驾驶证记1分。
对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郑州交警多次开展夜间查处行动。目前利用科技手段,于今年10月初在陇海高架桥、金水路、花园路等三个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通过一段时间测试,目前抓拍设备运行稳定。将从11月15日开始,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被抓拍者将面临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据介绍,该设备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记录违法车辆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对车牌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该设备安装当日,已经对229辆违法车辆进行抓拍,每辆违法车辆都有3张车辆在监控视域内行驶的过程图和1张车牌特写并附有违法过程的视频,满足取证要求。(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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