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的范先生和轩女士向记者反映,他们在新郑市龙湖镇维也纳湖畔小区购买的房子,当时承诺的是零首付购房,可以现在开发商反悔,向他们催讨30万元的首付款。怎么回事呢?
范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16年一月购买的房子,当时售楼部告诉他是零首付,交了3万元办理的按揭,贷款了71万元,现在月供已经还了快三年了,开发商却说他没有交首付,问他要首付款。
轩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开发商跑到她家问她要30万元的首付款,当时市场价是八九千每平米,但是轩女士合同上签订的是一万二千元每平米。
随后记者跟随范先生和轩女士一起来到新郑市龙湖镇维也纳湖畔售楼中心了解情况。
售楼中心负责人表示,他落实到合同上的款项与范先生和轩女士实际交的款项不一致,欠了30%,由于款项没有交齐,所以肯定不会交房。
记者:零首付和业主解释一下吧。
负责人:我们没有零首付啊。
记者:当初你们的工作人员是否跟业主承诺过30%不收了,属于零首付。
负责人:具体是哪一个工作人员跟你们说的?我们公司拒绝口头承诺,2016年一月买房子的时候我们三个都不在这里上班,当时谁承诺的的零首付,肯定不是出自我们三人之口。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零首付购房是国家相关政策不允许的。
范先生:其他业主购房时的房价是6400元每平米,而我的是8840元每平米,我比别人多交2400多元,同样的房子,同样的洋房,两栋楼也是挨着的。如果我签合同的时候你说还要交首付,谁还签这个合同啊?
负责人:他那个房子我没有见,现在我没办法给你说2016年的房价是怎么定的。首先我们以合同为准,合同上多少钱,你说你们交了,我们说你们没交,咱摆证据。你说你交了,如果有转账凭证,付款记录那就是交了,如果没有就是没有交。
记者了解到涉及零首付的业主目前有八十多户。
负责人最终表示这件事情只能向公司汇报,看客户什么时间能把钱补上,毕竟他不是公司高层决定不了。
于是记者跟随范先生和轩女士来到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了解情况,但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称他们管不了,让去工商局。
轩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去年都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反映情况了,但是他们不管,不解决,轩女士最终表示如果下一步不解决问题他们只能起诉房管局和开发商了。
看着是馅饼却掉进了陷阱里,明明当初的宣传凭据仍然在,如今却不认账了,希望开发商主动与业主沟通对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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