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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呼声再起,破产后欠债可以不还吗?

来源:波士财经 时间:2018-11-05 10:30:57

首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这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不过,此前中国只有企业破产法,而没有个人破产法。没有前例可循,没有传统可据,人们当然对这一制度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执行了个人破产制度,破了产以前欠下的债是不是就不要还了?

虽然有这样的疑问,但这一制度确有建立的必要。这一年来,借了网贷,而且又在高息之下无法喘气的一些人,有的选择了绝境。这些已经没有偿还债务能力的人,除了选择躲债、逃债,甚而选择极端的行为外,还应当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个人破产。

其次,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仍有一些焦点问题需要突破。

之一,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关键还在于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与否,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在此方面的建设进展是大踏步,但与个破产制度建设所需而言,尚有较大不足,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之二,与个人破产制度关联的个人破产管理人制度,需要高起点、高效率,这一点上也是很有难度的。从已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看,如何对破产的债权债务进行有效的管理,特别对破产人资产的界定与监督,以及避免资产的藏匿与转移,这是个有难度、很琐碎、有时长的事情,但又涉及公平与正义。现在有许多称为“老赖”的失信人员,藏匿与转移是很有套路的,有时你根本对他没有办法。

之三,如何界定恶意破产,并非易事。比如,大量借钱炒股、炒房失败,大量使用信用卡恶意消费与套现,这些情况的人,也是希望有机会抛掉债务,重新归零开始正常生活。不过,这些现象起码本意并非良能,大量这种情况的破产,不利社会合谐。

最后,破产后欠债可不可以不还?这个问题,在已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看,有的债务即使破产后也是不能不还的。

以美国的个人破产法律为例,欠政府的钱不能免除债务,还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所需要的民事赔偿,等等。除此之外,个人破产首先要进行个人资产清算分配,破产人只能留下非常低标准的房产、汽车和低价值的生活用品,其余的资产要用来还债。清算分配之后,破产人才对剩余负债不再清偿。

要说的是,在美国,当一个破产人,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破产后就是一个失信人员。消费受限,找工作基本被拒,想清零回归正常生活,可能只是一个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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