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障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我省出台《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管理机构职责、志愿服务经费来源以及相关激励措施等。《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河南省注册志愿者人数 位居全国第一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12360多个,注册志愿者人数近1200万、居全国第一,志愿服务组织达4.99万多个。
据介绍,为了保障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适应当前志愿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需求,更好地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衔接,迫切需要制定我省的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我省《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提升志愿服务整体效能。
各级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支持志愿服务运营
虽然河南志愿者人数全国第一,但,目前河南省和全国大多数省(市、区)一样,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偏少、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据悉,为了鼓励、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条例》规定对符合民政部门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对登记比较困难的志愿服务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为其依法登记提供便捷服务。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志愿服务团体,可以申请成为本区域内志愿服务协会的单位会员。
经费问题是当前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所面临的共同难题,为了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条例》对这个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申请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赠与资助、志愿服务基金收益等方式获得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条例还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河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计划明年建成
《条例》第十四条指出:省、省辖市、县(市、区)可以依法成立志愿服务协会。“目前河南省级层面的协会正在筹备成立,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就可以正式在民政登记注册。我们还要会同省民政厅积极推动各省辖市、县(市、区)的协会逐步成立起来,为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提供组织化保障。”相关负责人说。
《条例》第四十条指出:依托河南省政务信息平台,建立河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与各单位和各地区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此,相关负责人说:“这些工作我省正在做调研,吸收外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明年建成方便快捷、功能完善、各方认可的河南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同时,《条例》第三十九条提到的激励回馈办法,我们已经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他们完全同意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省文明委还要制定详细的表彰嘉许和激励回馈办法。”
45个县(市、区)试点加强志愿服务中心建设
新闻发布会还透露,我省将加强志愿服务中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方式是志愿服务。”据介绍,目前,我省选取了45个县(市、区)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的试点。
“下一步,省、市各级文明办将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统筹协调,积极整合资源,组织省市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专业化志愿服务队。”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专业化志愿服务队将深入各县(市)志愿服务中心,针对文明实践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帮助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选准好的服务项目,有针对性开展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记者 董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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