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27元,中央财经大学一知名法学教授李飞(化名)将摩拜单车告上法庭。2018年3月15日,北京丰台,李飞骑摩拜单车赴宴。骑行666米后,他停车离去,但忘记上锁。翌日,摩拜单车发来扣费信息,他才得知,系统持续计费,总时长814分钟,扣款28元。
法院传票
李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收到信息后,他曾向摩拜单车反映此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李飞认为,摩拜单车此举系不当得利,且忘记关锁者众多,遂提起诉讼。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将于12月21日开庭审理。
李飞称,涉案摩拜单车计费标准为每半小时1元,其当日骑行全程仅666米,用时不到10分钟,应付1元,但最终被额外扣费27元。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摩拜单车作为一家高科技公司,应该考虑到,经常会有用户因忘记锁车而出现异常停驶现象,其在软件系统中理应预置停驶关锁提醒功能和异常停驶自动停止计费功能,而不应无限量计费。
在李飞看来,此类问题常见,且摩拜单车在与消费者交易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800余分钟里,摩拜单车未履行任何提示义务,最终强行扣费,这是强迫消费者为其不平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计费规则买单”。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摩拜单车登录页面有《服务协议》链接,“费用相关”显示,“车辆只有被关锁成功才能被下一位用户正常计费使用,否则车辆将会处于被您持续占用的状态甚至失窃。如果您未能成功关锁,请您立即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妥善处理措施,否则车辆将会被视为继续使用且您须继续支付租金。”
但李飞的代理律师张新年认为,依据《合同法》及《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法律上叫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但是摩拜公司在消费者下载使用其操作软件时竟然点击登陆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其格式条款,显然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其免除自身经营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应属无效,依据该无效条款所获得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
摩拜单车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摩拜单车按时计费,未关锁会一直计费,“我们无法远程关锁,只能手动关闭。后续会不断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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