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还没有盖,竟遭自称销售代理的机构低价抢先卖。2月26日,河南鹤壁爆出一桩怪事,众多群众疑似受骗,涉及人数目前尚未公布。事情的起因要从市民刘先生讲起,他在一家中介机构选购了社区邻近正在开发的刘长屯新村改造项目“宏瑞园”的一套房产,交了2万元意向金,满心等着新房落成交付。
刘先生患有哮喘,家庭条件一般,购房要花的钱几乎是他能承受的极限。但项目地段好,交通便利,在当地算是被不少人紧盯的热盘。售房业务员劝他赶紧选房,房源够好,价格相对还不高。刘先生咬牙交款,觉得后半生终于有了安稳窝。但最近听到一个消息,宛如晴天霹雳:“这群卖房的,手里根本就没房,玩的是套路。”很快,刘先生的哮喘就发作了,他四处打听,希望弄明白才能放下心。
售房人言之确凿,开发商一无所知
购房意向金收据写得清清楚楚,盖着红章,售房机构还自称是郑州的大公司,这么大的事能有假吗?刘先生约了好几家购房户,去施工工地打听情况。几经周折,他们找到项目开发商——鹤壁市圣劳伦斯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没想到对方很是意外:“地基刚打桩,怎么可能卖房子?更何况是挑房源选户型?”几家人坚称“买的就是你们的房”,并拿出了收据,位置、名称、户型等一一对上,对方大吃一惊,重新上报核实之后,这位负责人告知他们:“该项目所有楼房均没有出售,公司也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中介机构售楼,你们的购房收据不具有任何效力。”
消息确凿,又有数名购房户赶来,要求公司法人出面说明情况,还有人赶到中介机构售房部讨要说法。中介机构位于鹤壁市黎阳路与通用巷交叉口,在一栋二层楼房内,购房场面仍热火朝天,问询选购人群熙熙攘攘。
记者赶到现场时,一位姓张的女售楼员正在解释,她说又不是一家两家,要相信他们的实力。他们从年前开始预售,这段时间里,1、2、3、17、18号楼将近200套房的绝大部分已经售出,只有个别顶楼还有房源,价格已经从最初的每平米4090元涨到了4300元,意向金须缴纳2万元。新盘预计2019年7月开盘,价格至少达到每平米4800元。
这个售楼部门外挂着“广达建筑装饰”的牌子,屋里放着多家楼盘资料,但“宏瑞园”项目资料未在其中。对于购房户提出查看楼盘委托售房协议的要求,售楼员说,她看到过自己所在的河南项普置业公司和项目开发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但协议并没有存放在售楼部。现场负责收钱的女出纳解释说协议很重要,在公司存放,要到4月份售楼部建好后,才可以让购房户查看。
在中介机构询问时,仍有业务员带购房者去工地看“楼盘现场”,售房行为仍在继续。而开发商方面,一直坚称没有委托过任何机构,没有卖过一套房屋,并称“竟然有人替我们订了房价,完全不能接受。”争执不下中,有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签订团购房意向书 张毅力/摄
疑问:抢先售房,这是要玩“拼多多”?
接到报案后,鹤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房屋销售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带走讯问。而在项目工地,一位正在带买房人看项目的女性售楼员也被当场控制。
人被警方带走后,现场购房群众并未散去,多数人不相信买房这么大的事竟然可以“不经授权,抢先销售”。有人提出,“卖的是个意向,没有达成交易”,这是不是在打法律擦边球?有人说,此事让中介去解决,交了定金就一定要见房子。还有人提出一个猜测:这家中介是不是在把客户组织起来,拼个团购跟开发商谈判?“拼多多”模式可以买汽车,难道就不能买房子?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说,群众希望自己买房不落空的心理可以理解,但这件事上买房“拼多多”的猜测不能成立。因为公开告知“虽没有授权,但我们组团谈判”,和宣称“经过授权,付款预售”,两者性质是不同的。
罗新建告诉记者,目前,中介机构未经开发商授权,组织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收取意向金,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个定义,这种售楼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
“我从事数十年法律工作,这种‘抢卖别人楼盘’的怪事真是闻所未闻。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市场,损害群众利益,更埋下了‘一房多卖’等隐患,一旦处置不及时,就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罗新建说,政府一定要加强排查,防止受害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当地知情人反映,鹤壁并非首次发生类似情况。银基雅园项目售楼部就用公告标明“独家开发与销售,敬请广大客户仔细甄别”。
朋友圈售房信息截图
真相如何?警方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事目前仍有较多疑问未解:销售行为到底有没有取得授权?这家中介机构是真的河南项普置业公司,还是冒用旗号?他们又是从何处获知了项目户型等内部信息?有多少群众交款购买?涉案金额有多少?更重要的是,这是意图强行团购还是新的诈骗手段?
罗新建提醒,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市民购房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楼盘是否具有合法证件,代理机构是否取得合法授权。热门楼盘及低价、团购房,虽然看起来诱人,但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钱物两空,就悔之不及。
诈骗一旦定罪,将面临严格惩罚。根据河南省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件的众多疑问,记者与涉案群众一同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王汉超、张毅力)
这是售楼员在收款 张毅力/摄
“售楼部”外景 张毅力/摄
废弃学校正在被装修成售楼部 张毅力/摄
转自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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