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文图
建设创新型河南,中原再发力。4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了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0年,在我省转化科技成果达10000项以上
《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境内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转化,为打造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型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针对如何构建河南技术转移体系,《方案》提出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技术转移链条全面、具有河南特色和优势的技术转移体系。培育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50家;培养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管理和服务人员等专兼职技术市场从业人员5000名以上;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落地转化科技成果10000项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力争达到150亿元。
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特色突出的技术转移体系,形成技术、资本、信息、企业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力争突破300亿元。
企业在豫实施技术转化最高可获
为实现建设目标,《方案》提出要优化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和拓宽技术转移通道,并明确了一系列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措施。
河南省已成为国内先进省份技术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去年河南省吸纳技术成交额达372亿元,同比增长84%;另一方面,河南省技术转移工作还存在短板,最突出的表现是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偏小,与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此次《方案》与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举措,如,对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的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中的这些举措旨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转化,为打造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型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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