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两车追尾事件,如今有了最新消息,铲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大快人心!
从警方通报可知,戚某某年仅22岁。事发后第一选择不是救人,而是“晃悠悠”地打电话,究竟出于何因?也许他是因为“无暇”救人,想先报警再说;也许是他以为只报警不救人并不违法,充其量是犯错。
大谬不然!这不只是犯错,还是犯法,还涉嫌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可见,明明该第一时间救人,却“泰然自若”打电话,于情不合、于理不符、于法不容。
一个人的“过失”,致使两个人死于非命,起码也是两个家庭的痛不欲生。故此,盘算得失后“不救人先报警”的行为不只是冷漠,而是涉嫌违法犯罪。年纪轻轻,以身试法,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其行为均已害人害己。可叹的是,生意可以计算,生命岂能算计!
古人云:“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不难推断,戚某某终会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是咎由自取,但是并不让人宽慰。
一方面,需要追问像戚某某这样不懂法律、不敬畏生命的司机还有多少?这种不珍视生命的人无法获得宽宥。另一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数据,2019年上半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4亿辆,中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车轮上的大国”。进入车流滚滚的汽车社会,但汽车文明有没有并行?驾驶素养有没有跟进?法治观念有没有同步?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但愿这种人命关天时刻“光打电话报警不救人”的事件不再重演,更期待每名司机都能对生命有真正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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