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国家统计局召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决策部署,动员安排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据悉,生产总值是国际上通行的、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规模的宏观经济指标,是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监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生产总值在国家层面称为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地区层面称为地区生产总值(地区GDP)。
近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是切实提高统计核算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大改革举措,对于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据介绍,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改革核算主体。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将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二是完善核算机制。改革后,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开展统一核算。统计系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所需的有关分地区统计资料、财务资料、财政收支和决算资料等。三是规范数据公布。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公布或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在统一核算改革的初期,考虑到与改革前数据公布方式的衔接,将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公布本地区数据的方式。
国家统计局上述负责人表示,总的来看,实施改革后,各地区生产总值将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核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衔接。目前,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即将在2020年初正式实施,统一核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
就实施统一核算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是否完全一致?国家统计局上述负责人表示,实施统一核算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将实现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衔接。同时,按照核算制度要求,驻外使领馆、部分不宜划分地区的保密单位和总部经济、军队武警等活动仅核算在全国,未核算到地区,因此地区生产总值的汇总数会略小于国内生产总值。从国际上看,一些实行统一核算体制的国家,也是将一些经济活动仅核算在全国、不分至地区,从而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略小于国内生产总值。(记者 苏诗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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