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新办就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10条财税支持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11条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专家认为,一揽子政策出台后,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将获益。
“疫情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余蔚平表示,针对这次疫情的影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一揽子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据介绍,财政部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出台了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工伤待遇保障等10条财税支持措施的基础上,新推出了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面对疫情,财政部快速采取了全面积极有效的应对疫情防控、鼓励重点物资生产、一线人员医疗保障防护、提振受疫情影响行业信心、保障居民必须生活品共赢、加大银行贷款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一系列减免税费、加大补贴、全面兜底的财税支持政策,大幅降低防疫物资供应企业以及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行业的税费负担,对当前快速增强疫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恢复企业正常安全生产、调动一线人员防控疫情积极性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例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给予了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对缓解生产企业的现金流困难将起到直接的即时的作用,可以助力生产企业加大力度生产防护保障物资、帮助抵抗疫情。
对纳税人提供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马龙表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企业在抗“疫”前线,承担起运送抗疫物资和保障人民生活用品的责任,在疫情期间需要承担额外的成本和费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也可以缓解他们的运营成本和现金流困难。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马龙认为,这项措施可以减轻企业2020年及后续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负担。
马龙表示,针对纳税人的捐赠行为,在三个方面听取了纳税人的呼声:一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款捐物,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不受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对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的限制;二是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所捐赠的物资,也可全额扣除;三是这些捐赠物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这些政策支持全民防疫抗疫,为企业和个人捐赠,特别是对承担疫情防治医院的直接捐赠,提供更加有力的税收支持。
此外,还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非现金实物,提供了个税免税政策。马龙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夜以继日地奋斗在抗“疫”最前线,给予个税免税政策是对他们工作的支持与肯定。同时,该政策也对帮助员工防疫抗疫的企业予以支持。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发展,还有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持合理赤字规模、发行专项债券、完善政府储备采购等后续政策有望出台,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张依群说。
马龙建议,在国家政策之外,面对这次疫情,建议地方财税部门可以对当地受疫情影响特别重大的行业(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一定程度的地方财税支援,例如,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困难减免,在缓缴企业社保的基础上考虑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给中小企业、重点民营企业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提供补助金或帮扶基金等。
余蔚平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特别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本报记者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