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指导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围绕保持走出去平稳健康发展,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应对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指导本地区走出去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复工管理制度和防疫措施,做好应急工作预案,强化疫情防控。要根据“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商务外出计划,在国家正式宣布疫情解除前,原则上能不外派就不外派,能暂缓外派就暂缓外派。确有必要派出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做好人员审核和派遣工作,暂缓从疫情严重地区招选人员,并对拟派人员出境前一段时间内的健康状况和社会接触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健康派出。同时要指导已在外人员认真落实防控要求,做好科学防护,减少聚集活动,加强人员排查、日常监测、内部消毒等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二是收集情况,跟进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全面了解本地区走出去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相关诉求。对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可建立联系制度。针对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指导企业及时根据合同相关规定向业主提出不可抗力主张,尽可能降低损失。向企业提供入境管理、风险预警等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研判,出台政策举措,提出工作建议。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从本地区和走出去企业实际出发,加强疫情对走出去相关影响分析研判,迅速行动,重点着眼于提高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此次疫情中的抗风险能力,出台本地区帮扶政策和支持举措,帮助企业抗击疫情、克服困难、渡过难关。同时积极向商务部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为下一步做好应对、精准施策,推动业务发展打下基础。(本报记者 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