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商务部召开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新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
宗长青表示,今年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重大制度性成果,也是国际社会测试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风向标。从2013年第一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开始,7年来,中国政府5次修订负面清单,适用范围也从自贸试验区拓展到全国,清单长度更是由190项,大幅缩减为全国清单40项、自贸试验区清单37项。负面清单修订幅度大、频次高,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和诚意。
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工作节奏,尽快按程序公布实施两个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外资市场准入领域,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机会。(栗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