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25日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促进企业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对接,支持西部优质企业通过“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
《意见》要求,到2025年,西部地区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产业加快发展。到2035年,西部地区创新格局明显优化,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有力支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西部地区成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
另外,《意见》提出,实施西部地区“双创”升级行动。在保障措施上,《意见》要求加大创新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西部地区提高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引导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将广西、重庆、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等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加强对西部地区的人才队伍培养和支持。
在业内专家看来,此次《意见》提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支持西部中小科创企业的发展,扶持政策更加细化和可操作性。“比如,《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西部地区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在西部地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落实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分配自主权。这一条对科创企业的科研人员来说很有‘诱惑力’,科研人员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的公司一旦上市了,便有变现‘真金白银’的机会。”有业内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