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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财政每台最高补贴15万元

来源: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 时间:2018-12-19 15:28:23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受制于特殊历史时期,我国很多城市小区没有加装电梯。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越来越多老人面临着上下楼难的问题,近年来,关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记者从郑州市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2月17日已正式印发施行,根据《实施意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符合条件者每台将最高予以15万元补贴。

加装电梯应得到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受时代条件制约,郑州市很多老旧小区在建设时缺少安装电梯的条件和意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上下楼不便的问题日益凸显,对加装电梯的需求不断增加、呼声日益强烈。为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完善住宅功能、提高群众居住质量,给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指导,郑州市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根据《实施意见》,郑州市内五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都可依照《实施意见》加装电梯。

《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栋(单元)为单位进行,应经本栋(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据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本栋 (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组织协调意见统一、方案制定、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意增 设电梯的所有业主可书面委托1—3名业主或原产权单位、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

加装电梯以业主自筹为主 财政每台最高补贴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钱从哪儿来,这是不少人都极为关注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以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鼓励单位和社会其他资金积极参与。

根据《实施意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资金,其中之一便是业主共同出资。由加装电梯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所在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同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业主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或其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需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并且,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使用业主分账户中的维修资金,使用后的分户账面余额不应低于应当归集额度的30%。

同时,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

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将补贴资金,对市内五区自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加装电梯购置及施工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予以补贴,财政补贴部分不计入固定资产。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 不计入容积率

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同时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再征收地价款,不再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权利转移时,加装电梯共有权利一并转移。

根据《实施意见》,对已经依法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据悉,根据要求,郑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各区应当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受理窗口,建立报批手续联合审查制度,加快审批手续办理。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改变建筑平面布局、不改动消防设施、不影响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的,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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