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资料图片)
市局发布的《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5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山市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团(咸芝士火腿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3月27日向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316430727ZX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30盒,已销售30盒,现场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山市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团(玫瑰豆沙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3月23日向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DBJ23330200316430884ZX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150包,已销售79包,下架封存71包。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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