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内容都有的问题如下:
1.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
2.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
(相关资料图)
3.转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
4.需要注意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二、找法网提醒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差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性质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而不会发生转继承,在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死亡的,因继承人已经实际接受遗产,取得了具体财产的单独所有权,也不会发生转继承。
3.主体的不同
三、转继承的特征规定如下: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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