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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把开展防汛救灾和保险理赔服务作为行业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落实好。
《通知》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预赔力度。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结合受灾受损情况,分区域、分险种、分行业、分步骤细化理赔举措,力争一周内实现赔付及预赔付达30%以上、月底前车险达90%以上,同时要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小微企业等被保险人的预赔付比例。
《通知》要求,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保险公司尽快摸清保险标的受灾受损及保险保障情况,及时获取受灾受损证明文件,为赔付和预付赔款打下坚实基础。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理赔质效,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理赔调度,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通过在农险中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查勘手段、在车险中推行查勘定损互认机制、在企财险中施行一企一策服务政策等,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模式,实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要持续加强理赔进展督促、做好投诉举报受理。保险业协会要研究制定大灾理赔标准、建立大灾预赔机制,各单位要联合政府部门广泛开展保险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送理赔相关数据等,协同一致有效发挥保险灾害“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温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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